中小学减负要避免“挤出效应”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4-12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面对日本的前车之鉴,避免减负的“挤出效应”,需要强化公办教育配置来弱化家长和私营培训市场的卷入,完善公办、民办学校监管与服务双管齐下,并引导招考改革走出单一分数标准的模式。

   “生活条件大幅改善了,我们的孩子为什么还要学得那么苦?”

    当下正值中小学升学季,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陆一撰写的《日本教育减负30年反思》一文中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问题分析,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。学校升学竞争的激烈、校外培训的火爆、千家万户的纠结、教育公平与多元服务的提供等问题复杂交织。今年上海两会期间,中小学生减负成为众多代表、委员关切的重要议题。

    正如陆一所提及的,基础教育应试化和学业负担过重现象,在人口稠密、民众普遍重视学历的东方国家由来已久且广泛存在。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成因复杂,民办教育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确实难辞其咎:部分民办中小学以学生高负担的应试操练为代价换取高升学率;部分民办培训机构超前、超难培训为孩子择校加码。政府在公办学校大力推行减负,但家长担心减负影响孩子升学转而与民办教育机构“共谋”,学校减负+课外加码=作业“守恒”。最终的结果变成公办学校降低了竞争力、民办教育机构壮大了市场、政府减负措施落空。

    教育减负产生“公瘦民肥”的结果,其背后是“挤出效应”机制在发挥作用。在世界各国,基础教育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,主体多由政府主办的公办学校来承担;民办教育机构则作为政府办学的补充,则提供更多元化、选择性的教育服务。公办学校侧重于提供公平均衡的教育服务,而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往往寄托了家长对于优质的、个性化的、有竞争力的差别服务的需求。但现实往往并非完全朝着理论设计的方向发展,比如日本的减负政策却造成“此消彼长”的局面:公办学校减负后,学生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如何填补?如果公办学校和公办的校外教育机构缺乏相应的配套安排,则学生被“挤出”推向民办教育机构。同时,家长担心学生竞争力下降,也会选择为孩子购买市场化的教育服务,从而催热民办教育培训需求与市场发展。

    政府可以主导甚至干预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,但民办教育机构拥有办学自主权,其发展则更多受市场力量制约。随着社会发展,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,教育投入的增加,对优质教育、多元化教育服务的市场需求日益普遍。而由于资源相对稀缺,优质教育服务供不应求。民办教育机构在资本逐利的追求下,制造“过度教育服务”,与教育的公共服务、公益属性之间产生矛盾;同时,为增加进入名校的竞争力、争取择校的机会,民办教育机构不断强化应试训练、加重学生负担,与其提供教育分层分类多元服务的价值初衷渐行渐远。

    因此,面对日本的前车之鉴,避免减负的“挤出效应”,需要强化公办教育配置来弱化家长和私营培训市场的卷入,完善公办、民办学校监管与服务双管齐下,并引导招考改革走出单一分数标准的模式。如浙江、上海等地先行先试,探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、绿色指标评价等,全方位关注学生的健康发展与成长,以招生指挥棒撬动,从源头上为学生减负。

    同时,政府应加大投入做大做强公办教育,提高公办学校的竞争力,通过教育教学改革让学生轻负担高质量地学习。完善公办学校晚托班服务与公办校外机构的志愿服务基地、创新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等后续保障服务,避免减负之后的“挤出效应”。科学地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发展、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,也成为政府在减负过程中的新课题。如上海排摸和整治教育培训市场、规范民办学校招生、强化中小学内部管理三方并举相辅相成形成减负长效机制。对于民办教育机构,从工作人员资质、场所安全、培训内容、宣传、违规跨区设点等角度进行规范,利用《义务教育法》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相关规定规范民办教育市场的培训内容等,有一定的借鉴与推广意义。

    (作者:李爱铭,系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、助理研究员)